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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媚媚番外

作者:汤圆白衣小姐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    我叫林媚媚,名字是我爸取的,他并不是想要我像林黛玉一样娇娇滴滴的,而是想让我人如其名,像个骚狐狸一样。

    长大后,我成为了所有人口中的坏孩子,但是也成为了我最喜欢的样子。

    杀马特。

    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造型,但是我就是想任性一次,哪怕所有人都讨厌我。

    我的父亲也讨厌我,一喝醉了就打我。其实我也讨厌他,他吃喝嫖赌样样俱全,有一次,他竟然想强`奸我。他说我长得这么骚,就是做鸡的命。

    然后我杀了他,那是我第一次杀人,在此之前,我连鸡都不敢杀。

    我害怕警察来抓我,躲在家里和他的尸体整整呆了五天。

    然后末世来了。

    我在逃亡地路上认识了一群杀马特,他们说自己是“葬爱家族”的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发型,也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妆容,末世时我们不仅没有暴露出人性的丑恶,甚至还有些惺惺相惜。

    但是还是少不了伤亡。

    到南部基地的时候,我们只剩三个人了。

    每一次都是一起执行任务。

    他们不像其他的男人,拿女人当发泄的工具。有几次,别的队伍里的男人想带走我,让我沦为,但是他们俩死活不同意,和别人大打出手,两人或多或少的都受了伤。

    有一次做任务的时候,是和另一组人一起的,我记得他们队里有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男生。听别人说,他叫安莫久。

    啧,名字也这么骚。

    其实末世前我很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,但是末世后,我讨厌这种人。

    说实话,第一眼见他我以为他是小白脸,吃软饭的那种。

    但是晚上睡觉时,我半夜起来上厕所,看到他抓了一只兔子,然后拿着匕首就杀了它。动作快狠准,丝毫不拖泥带水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我突然觉得,他好帅啊。

    但是脱离正常人已经很久了,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们交流,只能无奈地爆出一句“帅锅我嚎稀饭你哦”

    结果从此他都躲着我。

    我本来以为我对他的这种感觉就像当初追星一样,转瞬即逝。但是他走了以后,我才发觉,我好像已经喜欢上他了。

    我死皮赖脸的进了他所在的死亡战队,然后每天赖着他。

    他对我永远都是不冷不热的,甚至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。我一次又一次地狠下心想忘记他,离开他,但是却越陷越深。

    直到那一次雪崩后,我才彻底放弃了离开他的这种想法。

    雪崩的时候,他没有任何犹豫,下意识地抱住了我,紧紧地抱住我,不让我受任何伤害。

    原来,他心里还是有我一点位置的。

    就在我准备正式地和他表白时,他因为紧急情况,和南部基地长去了b市基地。我也去了。

    然后,我就亲眼看着他的身体发出白光,然后慢慢变得透明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我慌了。

    我无法想象失去他的后果。

    我哭的撕心裂肺,但是这也改变不了什么。他躺在我怀里,消失了。

    连尸体都没有留下。

    只留下一颗晶核。

    还有一句话。

    他说对不起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他对不起我什么,但是我认为我应该等他。

    我告别了所有人,带走了他的晶核,去到了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把他的晶核埋在土里,异想天开地认为他的晶核会生根发芽,然后把安莫久给我。

    有次我去采购食物的时候偶然听说有一种死而复生的植物。但是那个植物谁也拿不到。

    因为守护那个植物的东西有十二阶。

    我没有去求零帮我,也没有告诉任何人。我一个人默默地斩杀着丧尸,每次都满身是血地回来,只要伤口结痂,我就继续去杀丧尸。

    三年后,我十二阶了。

    成为了除零之外最强大的异能者。但是我心里没有成为十二阶异能者的自豪,有的,只是我在拿到那颗植物后的狂喜。

    植物的守护者告诉我,把植物放在死者的口中,尸体就会慢慢复原,接着,就会出现生命体征。然后活过来。不论死了多久,只要头骨还在就行。

    我苦笑着,安莫久可是连尸体都没有留下呢。

    但是我没有放弃,我把植物的根放在了他的晶核旁边。时不时翻翻土,看一下有没有什么进展。

    苍天不负有心人,经过每一次翻完土的记录,我发现晶核越来越小,然后消失了。而那个植物,也长出了果实。

    果实越来越大,轮廓渐渐有了一个蜷缩着的人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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